离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离石区地处山西省西部,吕梁山脉中段西侧,位于北纬37°21′~37°42′,东经110°55′~111°35′。全区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其中城区12平方公里,所辖7个街道办、2镇、三乡,分别为凤山街道办、莲花街道办、滨河街道办、城北街道办、交口街道办、田家会街道办、西属巴街道办、信义镇、吴城镇和红眼川乡、坪头乡、枣林乡为1324平方公里。离石城区位于区境腹地偏西南的东川河,北川河交汇外,海拔920~940米。向东经东川翻越薛公岭达汾阳,距汾阳市81公里;东北经小东川翻吕梁山即为文水、交城两县,距文水县城112公里,交城县城131公里;向北经北川直通方山,距方山县城47公里;西北经北川向西达临县,距临县城65公里;西南经西川直通柳林县,距柳林县城30公里;东南经南川直通中阳县,距中阳县城26公里。距省会太原189公里,距首都北京720公里。距最近的飞机场—太原机场200公里,距最近的海港——天津港800公里。